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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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届工程师学院助理工程师资格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台州工程师学院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了培养较强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工程技术人才,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经研究,我校拟组织开展2025届工程师学院毕业生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2025届工程师学院毕业生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台州工程师学院工程师班各工科专业学习,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本科生(智能制造学院、医药化工学院2025届毕业生)。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基本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能独立完成指导一般性技术工作,处理所从事专业一般性技术难题。

2.完成工程师学院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

3.完成源于企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且成绩中等及以上等次

4.本科学习期间,参加学校认可的企业实习实践累计达到12个月以上,并由企业出具考核合格证明

5.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参与(前2校级学科竞赛奖励,或参与获省级学科竞赛奖励

2)参与授权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专利)

3)参与(前2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或参与省级新苗计划项目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上项目需结题

4)获得专业领域相关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以上证书;

5)在专业领域期刊参与发表学术论文。

(三)入校以来,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

1.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的不得申报。

2.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三、申报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首位。学业成绩、实践成绩等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个人申报

符合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的毕业生,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资料和申报材料等真实准确,向工程师学院提交《台州学院工程师学院助理工程师职称申报表》等材料。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http://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中同步填报相关申报材料。学生请务必于10月31日(周五)16:00前递交申报表、统计表电子版和申报材料扫描件至邮箱xu_yy@tzc.edu.cn。逾期未申报,不予受理。

(二)学院审核推荐

工程师学院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审核,核查上报的各项业绩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11月17日前上报台州工程师学院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初评委评审

初评委根据助理工程师评审条件、培养学院推荐意见、参评人员的实际业绩等择优评审。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拟推荐人选。

(四)评后公示

学校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评后公示,并在台州市人社局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格确认

评审结果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报台州市人社局职称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六)颁证

评审通过人员,由台州市人社局职称管理部门核准发文,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作的职称证书。证书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证书栏目查询打印,全省范围内有效。

以上时间安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时调整。

五、申报材料

1.《台州学院工程师学院助理工程师职称申报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5.档案存放证明

6.社保缴纳证明

7.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8.12个月的实习实践证明

9.主要成果的佐证材料

所有证明材料,须提交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如是复印件,须加盖所在院章。

六、其他事项

1.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论文、技术成果等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材料审查阶段,工程师学院要严把审查关,确保审核资料准确无误。

3.申报过程中,涉及填报相关问题,参考《附件4:省职称系统助理工程师业绩档案填写及个人申报指南2025》。

七、咨询电话

工程师学院:许优优15305761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