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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学院第三届“卓越工程师班”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5-09-25    点击数:

工程师学院第三届“卓越工程师班”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精神,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工程师学院决定开展第三届“卓越工程师班”培养项目,特制定本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

一、培养目标

围绕“产教融合、校城共生”,通过校企联合、项目驱动、真学真做,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垦荒之志、扎实本领,具备系统思维、工程能力、产业素养、国际视野的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为台州“5+5+6”核心产业体系和“456”先进产业集群提供高质量人才支撑。

二、培养模式

校企导师制:每生配备1名校内学业导师 + 1名企业产业导师 + 1名职业规划导师

工程师素养微专业:校企联合开设项目制微专业课程,强化工程实践;微专业课程与学生所在专业平行实施,课程考核合格可计入专业选修学分

企业沉浸式培养:暑期项目习、专业见习实习、毕业设计均安排在企业开展项目化实践

强化实践教学:真实项目、真实场景、真学真、真实考核

所属专业及行政班级不变:入选工程师班学生的学籍及日常管理仍在原学院,工程师学院组织和安排学生进入企业的学习与实践管理。

、培养内容与方式

培养模块

内容说明

工程师素养微专业课程

完成工程师学院工程师素养微专业课程8,包括“数字化素养”“创新思维训练”必修课程和“工程伦理”、企业岗位项目制课程等选修课程。校内学业导师负责科研训练与学术指导

企业项目实践

报选并参加大三假期开展的“企业项目研习”;按照学生所在专业培养计划,大四学年依托企业课题在企业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企业导师负责项目实践指导。

第二、第三课堂

邀请职业规划导师开展职业规划指导,组织工程素养训练营、工程师文化沙龙、红色工程师研学、工匠讲坛、国际工程师交流等活动,参与知名企业的素质拓展活动。建立学生学习成长档案。

职称与证书

符合条件1的毕业生毕业当年即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工程师学院对接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评审。

注:1.符合条件是指(1)毕业当年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企业项目实践时长累计不少于12个月;(3)取得工程师素养微专业证书。

、支持与激励政策

1.安排优质师资小班授课,提供企业研发实验室与实训基地。

2.设立企业专项奖学金。

3.优先获得合作优质企业实习、就业机会

4.符合条件可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微专业证书、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工程师学院荣誉证书。

、选拔原则

自愿申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学业水平、创新潜质与工程素养的综合评价,择优遴选。

、选拔对象与条件

(一)选拔对象

台州学院2023级(2025级专升本、五年制专业为2022级)工科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已完成前期学年学业。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纪处分记录;

2.所有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考核(含补考、重修)合格学习成绩良好

3.具备较强的工程兴趣、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有参与科研项目、学科竞赛、企业实习等经历者优先;

4.有志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愿意接受企业实践锻炼与项目挑战。

、选拔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填写《台州工程师学院第三届“卓越工程师班”申请表》,报送工程师学院实践办。

(二)学院审核

各工科学院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审核。

(三)资格审查与综合评审

工程师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校企导师开展综合面试(含工程素养、创新能力、英语水平等)评审。

(四)公示与录取

根据综合评分择优录取,各学院原则上不超过20人,名单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动态管理机制

卓越工程师班学生实行动态退出机制。在2026年春季学期根据实际情况集中开展第二轮报名遴选每学期末评估一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退出工程师班:

1.工程师素养微专业课程或企业项目实践考核不合格;

2.专业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

3.违反校纪校规或企业实习纪律;

4.无特殊理由不参加工程师学院各类实践课程与活动;

5.无法保证足够时间完成企业项目实践(不少于12个月);

6.自愿申请退出(需提交书面说明,经工程师学院批准后方可退出)。

九、组织保障

成立“卓越工程师班”选拔与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由工程师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工程师学院教务处、学工部、各工科学院等,负责统筹决策与监督。工程师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包括选拔组织、课程建设、企业对接、学生管理、考核评价等。

十、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第三届“卓越工程师班”选拔与培养工作。未尽事宜,由台州工程师学院负责解释,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