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学院第三届“卓越工程师班”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精神,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工程师学院决定开展第三届“卓越工程师班”培养项目,特制定本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
一、培养目标
围绕“产教融合、校城共生”,通过校企联合、项目驱动、真学真做,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垦荒之志、扎实本领,具备系统思维、工程能力、产业素养、国际视野的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为台州“5+5+6”核心产业体系和“456”先进产业集群提供高质量人才支撑。
二、培养模式
(一)校企导师制:每生配备1名校内学业导师 + 1名企业产业导师 + 1名职业规划导师;
(二)工程师素养微专业:校企联合开设项目制微专业课程,强化工程实践;微专业课程与学生所在专业平行实施,课程考核合格可计入专业选修学分。
(三)企业沉浸式培养:暑期项目研习、专业见习实习、毕业设计均安排在企业开展项目化实践;
(四)强化实践教学:真实项目、真实场景、真学真练、真实考核。
(五)所属专业及行政班级不变:入选工程师班学生的学籍及日常管理仍在原学院,工程师学院组织和安排学生进入企业的学习与实践管理。
三、培养内容与方式
培养模块 |
内容说明 |
工程师素养微专业课程 |
完成工程师学院工程师素养微专业课程8学分,包括“数字化素养”“创新思维训练”必修课程和“工程伦理”、企业岗位项目制课程等选修课程。校内学业导师负责科研训练与学术指导。 |
企业项目实践 |
报选并参加大三假期开展的“企业项目研习”;按照学生所在专业培养计划,大四学年依托企业课题在企业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企业导师负责项目实践指导。 |
第二、第三课堂 |
邀请职业规划导师开展职业规划指导,组织工程素养训练营、工程师文化沙龙、红色工程师研学、工匠讲坛、国际工程师交流等活动,参与知名企业的素质拓展活动。建立学生学习成长档案。 |
职称与证书 |
符合条件1的毕业生毕业当年即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工程师学院对接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评审。 |
注:1.符合条件是指(1)毕业当年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企业项目实践时长累计不少于12个月;(3)取得工程师素养微专业证书。
四、支持与激励政策
1.安排优质师资小班授课,提供企业研发实验室与实训基地。
2.设立企业专项奖学金。
3.优先获得合作优质企业的实习、就业机会。
4.符合条件可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微专业证书、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工程师学院荣誉证书。
五、选拔原则
自愿申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学业水平、创新潜质与工程素养的综合评价,择优遴选。
六、选拔对象与条件
(一)选拔对象
台州学院2023级(2025级专升本、五年制专业为2022级)工科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已完成前期学年学业。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纪处分记录;
2.所有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考核(含补考、重修)合格,学习成绩良好;
3.具备较强的工程兴趣、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有参与科研项目、学科竞赛、企业实习等经历者优先;
4.有志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愿意接受企业实践锻炼与项目挑战。
七、选拔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填写《台州工程师学院第三届“卓越工程师班”申请表》,报送工程师学院实践办。
(二)学院审核
各工科学院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审核。
(三)资格审查与综合评审
工程师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校企导师开展综合面试(含工程素养、创新能力、英语水平等)评审。
(四)公示与录取
根据综合评分择优录取,各学院原则上不超过20人,名单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八、动态管理机制
卓越工程师班学生实行动态退出机制。在2026年春季学期根据实际情况集中开展第二轮报名遴选。每学期末评估一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退出工程师班:
1.工程师素养微专业课程或企业项目实践考核不合格;
2.专业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
3.违反校纪校规或企业实习纪律;
4.无特殊理由不参加工程师学院各类实践课程与活动;
5.无法保证足够时间完成企业项目实践(不少于12个月);
6.自愿申请退出(需提交书面说明,经工程师学院批准后方可退出)。
九、组织保障
成立“卓越工程师班”选拔与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由工程师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工程师学院、教务处、学工部、各工科学院等,负责统筹决策与监督。工程师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包括选拔组织、课程建设、企业对接、学生管理、考核评价等。
十、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第三届“卓越工程师班”选拔与培养工作。未尽事宜,由台州工程师学院负责解释,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